立即下载
舒冬菊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2008-03-04 08:59:00 字号:

 

   2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等表彰大会。据了解,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原溆浦县人民法院院长舒冬菊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26年来,舒冬菊所办理的1200余件案件和审签的4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例因工作失误引起矛盾激化。她爬过了6万多里山路。在担任院长期间累计加班近300天。在舒冬菊的倡导和组织下,溆浦县法院在基层设立了9个“护农法庭”,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2万元,为困难企业减免诉讼费50万元。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五好基层人民法院”并被记集体一等功、“全省优秀法院”。她先后获得“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2005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去年,她从溆浦县人民法院调任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全国模范法官”是全国法院系统最高的一项荣誉,这一称号由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每4年表彰一次。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王继云 朱泽林

编辑:网站值班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