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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无故缺席人大常委会议三次者将被撤职
2008-03-17 19:54:00 字号:
 
     中国溆浦网317(记者 王继云 周晓鹏 通讯员 冯士开 吴鹏) “‘一府两院’组成人员一年内缺席会议三次者,将会被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这是溆浦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会纪会风的规定中的一项内容。3月11日,在今年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会纪会风的规定》,已经下发到相关单位正式实施。
   
   2月28日上午,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一次会议,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负责人中有1人缺席,有6个单位安排副职“代会”。会议期间,个别列席人员要求请假,这一情况引起了该县新上任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舒恒生的重视。散会后,舒恒生立即组织召开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商量了关于严肃会议纪律和加强会风建设的有关问题,同意在这次会议上出台一项《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会纪会风的规定》。
   
  这天下午,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规定》(草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作出了同意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会纪会风的规定》的决定。规定按会议要求应到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请人代替开会;未经书面请假批准未到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缺会一次的,会议迟到、早退的,对其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缺会二次的,由常委会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缺会三次以上的(含三次),责成其自动辞去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人员中的列席人员,一年内缺会一次的,会议迟到、早退的,对其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缺会二次的,依法提出质询案;缺会三次以上的(含三次),对其依法提出撤职案或罢免案。
 
   据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舒禹生介绍,这次会议中缺席会议和请人代替开会的7个单位负责人被通报批评,今后,凡按会议要求列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如果无故缺席三次会议,将会被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提出撤职案或罢免案。会后,会议旁听人员说:“这项决定出台得好,给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套上了‘紧箍咒’,连两个月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都无故缺会,就应该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王继云 周晓鹏 冯士开 吴鹏

编辑:网站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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