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 者 陈宏文)这几天我市退休高级律师陈光鲁特别高兴。在即将迎来新中国六十周年华诞之际,他终于了却了一个心愿,为自己26年的“追烈”之旅划上了圆满的句号:9月17日,他接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李绍汉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李绍汉是湖南省溆浦县人,我党的地下工作者。1949年在伪国防部雪峰部队任第四支队大队长期间,为策反该部队,他指挥部下张贴地下党分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传单,缴走当地武装地主家的军马等物,被极力反对起义的反动头目秘密杀害,时年32岁。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百废待兴,人事变动频繁,未正式办理烈士手续。文革期间,李家因此蒙受不白之冤,被当成伪属,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的待遇。
1983年,当时在岳阳市司法系统从业的陈光鲁代理了李家申请“追烈”的业务。为了取证,他先后到溆浦、花垣、湘西、隆回、洞口等地多次调查,用时近2个月。并将调查报告上报省民政厅。因为种种原因,始终未能如愿。但陈光鲁26年来从未放弃。
能否在共和国的六十年之际还历史真相,还烈士清白,成了陈光鲁挥之不去的心结。3月份,他再次向湖南省民政厅报送了很权威的证据报告20多份,并多次和省民政厅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见面协商,终于促成了烈士身份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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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岳阳晚报
作者:陈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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