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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授予我县11人 “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
2011-09-13 20:22:00 字号: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授予我县11人 “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

   本报讯(通讯员 舒育群 )值此档案法颁布24周年之际,我县档案局刘丽华、县畜牧水产局吴江英等11名档案工作者被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授予“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档案工作者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推动了档案事业的繁荣发展。档案工作在资政、存史、惠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激励广大档案从业人员,推进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向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国档发(1988)7号),受国家档案局委托,湖南省档案局于今年上半年开始启动“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表彰活动的登记推荐工作。经层层推荐审核,全省共173名、全市共28人获此殊荣。

    我县获“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人员名单:陈友秋、傅水生、刘丽华、刘华、刘明敏、罗冬香、覃国林、吴江英、夏洪欢、夏卫萍、周青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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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舒育群

编辑:网站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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