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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的榜样之十八】学以兴检创一流
2013-05-29 19:02:00 字号:

【学习的榜样之十八】学以兴检创一流

本网记者 王继云 蒋光霞 通讯员 张贻利

【榜样荣誉】

     全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榜样故事】

    这些年来,在溆浦县检察院,邀请法学专家来院授课,聆听高检院专家知识讲座,组织模拟法庭对抗辩论,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已经成了常态。

    为了整体提升检察干警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推进检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县检察院坚持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学以增智提能、学以立德润才,打造出了工作业绩一流的检察机关。

今年,该院党组被评为全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理念先行学相随

    认识是实践的先导,理念是行动的原动力。所以,学习要抓好,理念要先行。

    自去年以来,县检察院党组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全院干警大会和上党课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党员干部的学习理念实现了根本的转变,普遍树立了“四个理念”。

    “一种是树立了‘学习为本’理念。一些检察干警认识到了学习不仅是获得知识的根本途径,而且是对提高个人素质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竞争优势的力量之源。第二个是‘终身学习’理念。一些检察干警自觉把过去的单纯求知变为一种生存方式,把终身学习作为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决定作为自己一生的不变信念和自觉行动,”5月24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张贻利跟我们解释说,“第三个是‘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理念。通过打破学习与工作的严格界限,将二者融为一体,利用一切机会最大限度地扩大学习成果,并在第一时间将学习成果应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使工作和学习紧密结合,真正做到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第四个是‘增强学习力’理念。我们院党组向检察干警提出,学习力的要求是学力至上,不再是学历至上;是‘能力第一’,不再是‘文凭第一’;是‘共同发展’,不再是‘个人奋斗’。”

    随着检察干警思想认识的提高,学习理念的树立,实现了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由“个体学习”向“全员学习”转变,由“被动学习”向“自发学习”转变,由“单纯学习”向“学研结合”转变。

“四制”护学保效果

    “制度建设抓得怎么样,是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效果的关键,”在谈及到如何确保学习持久长效,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林说,主要通过坚持边创建、边研讨、边完善,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的学习机制,通过制度管人,把“软任务”变为“硬约束”,克服“走过场”的弊习,保证学习的效果,使检察干警学得进、愿意学、自觉学。

    确定领导责任机制。县检察院确立了党组书记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担负组织推动院党组和全院四个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重任。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抓实分管部门的学习和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机制,为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提供领导保障。院党组经常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每月底周五下午部门业务学习活动。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创新检察理念、维护公平正义”、“岗位在我心中”、“我看职业道德建设”、“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争当优秀检察干警”等主题讨论,促进了全院干警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建立组织管理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奖励制度》等制度。明确政治理论学习以党小组划分学习小组,业务学习以内设机构划分学习小组。要求非党员干警参加所在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党组成员既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又要参加所属党支部和所分管部门的学习。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把开展各项主题教育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内容。邀请县委学校副校长陈文清、上级检察机关专家学者、领导来院做专题辅导报告。

   形成学习效果保障机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资几十万元建立起了监控室,添置了电脑、复印机和打印机等设备,新购置各类书籍近千册,大大增加了干警的学习热情。严格学习考勤制度,规定干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事后请假人员须及时补课。政工部门强化管理职能,及时掌握各学习小组和干警的学习情况,注意从学习时间上进行督促,从学习内容上进行指导,从学习效果上进行检查,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该院规定未取得法律本科的干警参加学习,取得文凭后给予2000元奖励。鼓励未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学习,给予每人培训机会和2个月的假期,通过考试后给予2000元奖励。干警参加研究生等高学历学习,学习期间差旅费全额报销,取得毕业证的,奖励8000元。院党组还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任务纳入院岗位目标管理体系,分解到各党小组和党员个人,每年进行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并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学以兴检创一流

    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业绩的大大提升,党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学以致用、立身做人、强化责任、增长才干、提高能力,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主要目的。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该院坚持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加强业务培训,把学以致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作为目的。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该院以业务学习、模拟演练、技能比武、互相讲评为主要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增强党员干部和检察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实战能力。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跟庭考核、案例解析、疑难案件讨论、法律文书评佳评差、检察官论辩赛以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办案能手等检察业务尖子选评等岗位练兵活动,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和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学、在办案实践中练,以评促练,以考促学。院党组要求每人每年记好一本读书笔记,写好一本办案札记,撰写一篇以上调研文章。每年指定一批政治和业务必读书目。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学历教育。通过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干警学历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院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法律硕士1名。大多数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已成为能办案、善思考、会总结、懂宣传的多面手。仅去年,该院干警撰写的新闻报道和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250余篇。

    工作创新成效显著。县检察院成立了乡镇检察室,从体制上解决检察机关无下派机构的问题。与全县12个重点乡镇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积极开展涉检工作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方便了农民群众反映诉求,增强了涉检信访源头防控能力。通过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将事后监督转为涵盖诉前、诉中,诉后和执行的立体化监督模式。探索建立“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省检察院推广。

   工作业绩大幅提升。近年来,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9年度全省先进基层院、201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市文明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禁毒工作先进单位、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控告申诉股接待室连续五次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纪检监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生、双联、禁毒、宣传、执法责任制、建整扶贫等单项工作78次被县委、人大、政府评为先进,检察干警85人次荣获省市县三级表彰和奖励。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管理员

编辑:网站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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