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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150台续牌出租汽车车主承包有关事项第三次告知书
2014-02-26 14:53:00 字号:

 

溆浦县出租车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我县150台续牌出租汽车车主承包有关事项

第三次告知书

 

     近期,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受个别人煽动、唆使,对出租汽车承包有关事项误解,没有真正了解承包政策,因此两次没有按时参加抽签及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秉着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为先的原则,考虑到原150台出租车承包户绝大多数人不明真相、受蒙蔽、被利用的情况和切身利益,现对2014年1月25日溆浦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溆浦县150台续牌出租汽车经营权承包有关问题告知书》、2014年2月19日印发的《溆浦县出租车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县150台续牌出租汽车车主承包有关事项再次告知书》中关于“续牌出租车车主承包权确认”的相关时间第三次告知如下:

     1、确认原则。坚持第一、二次告知书中的原则,即依法依规依政策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先照顾原承包车主,在本告知书规定期限内由车主先行选择中标公司,未主动选择的,再由中标公司选择车主。双向选择完成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权利。不签订合同进行营运属非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打击。

     2、再次宣传(2014年2月26日)。2014年2月26日,县客运办及中标出租车公司通过书面送达、短信等方式将第三次告知书发送给原承包车主,并同步在县有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溆浦红网等处发布第三次告知书。

     3、分配方法2014年2月27日—2月28日)原承包车主于2014年2月27日上午9:00至2月28日上午12点之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承包合同书、开着本人的士车到县客运办随机摸取单双号乒乓球,其中单号为溆浦县顺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双号为溆浦县吉安出租车有限公司。2014年2月28日上午12点之前未能到场的,由2家出租车公司于2月28日下午3点到县客运办现场抓阄决定续牌车辆的归属分配。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抓阄过程全程监督,抓阄结果由县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并公示。

     4、签订合同(2014年3月1日—3月5日)原出租车承包车主于2014年3月5日前到所属公司报到(节假日不休息),一次性缴清8年经营权承包费4万元,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书,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对自动弃权继续从事出租车营运的,有关部门将实行联合整治,依法收回出租车牌照、顶灯和计价器等出租车标示物,车辆改色后过户转为社会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原车主全部承担。

特此告知。

 

                   

                       溆浦县出租车公司组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6日

 

来源:中国溆浦网

作者:县客运办

编辑:网站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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