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伟平)近日,县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被告人邓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家住桥江镇的邓某虽年纪轻轻,但游手好闲,还是个“瘾君子”。2014年下旬,邓某为了筹措毒资,先后两次以搭乘出租车为由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邓某乘坐出租车后谎称要去某地,在车行至偏僻路段时便拿出折叠式小刀,并以言语威胁的方法向的哥“借钱”。因害怕受到伤害,两名的哥只好出钱了事。邓某先后两次共抢得人民币290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邓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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