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的保质期是指产品的最佳食用期,一般来说,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就不宜食用了。那么,市民对于保质期这个概念是否明确和重视呢?超市里过期的食品又会怎么处理呢?万一买到了过期食品,市民又该如何维权呢?
市民:坚决不买过期食物
周末的晚上,市中心热闹非凡。记者随机去了佳惠超市、大润发超市和周边的几个小超市,发现每个超市都人山人海,前来采购的市民众多。就食物保质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一些正在购物的市民。
“当然会注意了!”市民周先生说,“虽然我平时有些粗心大意,但是买东西的时候都会看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不会买到过期产品。以前不注意这个,买过过期的面包,被家里人骂死了。”
“会看,绝对会看。”正在鲜奶区选购食物的聂女士也连连点头,“特别是我平时会买一些鲜奶、水果等保质期短的东西,是一定会看保质期的,在保质期内的,越新鲜的越好,而且我会尽快吃掉。过了保质期,我就会扔掉了。”
另一名带着孩子来买零食的唐女士也表示,自己和家人都会看保质期。“我们家都认为,保质期这个概念既然存在就是合理的,有些东西虽然刚过了保质期,看上去还没有变化,但是肯定相比保质期内的食物,多了一些安全隐患。”
对于会不会买过期食品,接受采访的市民无一例外地摇头。
看来,在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市民们也越来越重视保质期这个概念了,不买过期食品似乎成为了共识。
超市:过期食品绝不会销售
记者在各大超市的货架上随机翻看各类商品的包装,发现无论是容易过期的鲜奶、水果,还是方便长期储藏的罐头、膨化食品,甚至是一些非食用类商品,都在商品包装上印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些当场售卖的分装水果和馒头花卷等食物,甚至还明确了截止食用日期。
在佳惠超市门口,一些临近过期的食品在进行大促销,以往买三块五块甚至十块以上的零食现在正以一块、三块、五块的价格进行低价销售。销售员说,打折抛售是超市处理临过期食品的一种方式,但是顾客可以放心,这些食品都还在保质期内,一旦到了保质期,就不会进行销售了。
记者询问佳惠超市的工作人员,超市内是否可能存在过期食品,这名工作人员连连摇头,拍着胸脯保证绝对不会。
“如果超市内还在售卖过期食品,那吃亏的绝对是超市。”她说,“有些顾客巴不得买到过期食品呢,因为顾客买到过期食品,可以凭小票来超市退,都是‘一赔十’的,不但给你赔偿十倍,还给你说好话赔不是。如果被投诉到有关部门,超市是要受罚的。所以,过期的你们愿意买,超市也不会卖呢!”
那么,超市的过期食品会如何处置呢?
“首先,我们超市自己会巡查货架上的商品,一般离过期还剩十来天就会撤下来的,一些还能卖的就放到门口低价卖出去,不能卖的就退回厂家那里。”该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来说,厂家会自己回收,到了厂家那里就不归我们超市管了,至于怎么处理,我也不知道了。但是在我们超市内的商品,都是能保证在保质期内的。如果由于我们自己的疏忽没撤下过期食品,被顾客投诉了,那么赔偿就由当天负责那一块区域巡查的工作人员负责。”
市食药监:如遇过期食品可投诉12315
对于超市内的出售商品,除了超市自查以外还有什么监管机构呢?市民如果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除了向超市投诉以外,还可以向哪些相关部门投诉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药监宣传科主任夏申兵告诉记者,原来监管比较分散,食药监、工商局、质监局等等部门各司其职,分管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因此群众投诉起来也不知该往哪里去。现在正在进行机构改革,以后会进行一体化监管,负责所有食品安全问题。
“对于过期食品的监管,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个是日常巡查,像我们市食药监,会负责市区内的大中型超市,我们还有区分局,他们负责市区内的小型超市,我们会对超市内的商品进行巡查,也会看超市的各类牌照是否到期之类的。第二个是专项检查,这个每年也会有很多次。第三个是接到举报投诉,这个我们肯定会去现场察看、解决。如果超市有过期食品,按照全国通用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该罚款罚款,该下架下架,对于投诉举报人还会有相应奖励。”夏主任介绍了目前的监管情况。
夏主任还告诉广大市民群众,目前统一通用的投诉电话是12315,如果遇到食品方面的问题,不仅限于过期食品,都可拨打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本报记者 王洁)
来源: 怀化日报
作者:王洁
编辑:网站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