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溆浦讯(通讯员 孙逊)为扎实推进禁渔工作,全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自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计划以来,溆浦森林公安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成立联合巡查队,持续加强对在县内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巡查力度。8月8日晚,先后有2人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落入法网。
当天晚上19时许,联合巡查队巡查至卢峰镇高低村溆水河“大江坪”段时,发现河段内疑似有人捕鱼,民警立即将正在使用渔网捕鱼的钟某华抓获,当场查获渔网、网兜、头灯等捕鱼设备一套,渔获物14条。
当晚23时许,在大江口镇立新村发现一河流中出现一处手电筒光。此时正值半夜,现场漆黑一片,为确保抓捕安全,民警根据现场环境迅速制定抓捕方案,埋伏在嫌疑人的必经之地,待嫌疑人安全上岸后,再果断出击将其抓获。很快,犯罪嫌疑人夏某求落网,当场查获电鱼设备一套,渔获物14条。
经查,犯罪嫌疑人钟某华、夏某求明知作案水域属于禁渔区,且现在处于禁渔期但侥幸认为在晚上捕鱼不易被发现,非法在天然水域内电鱼。目前,犯罪嫌疑人钟某华、夏某求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保护水生生态和鱼类资源,我县发布了《溆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禁渔区域为全县所有天然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坚决杜绝非法捕捞。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孙 逊
编辑:向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