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贺显洋)10月25日,溆浦县接到湘环督(怀)转0001号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现已办结。
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六督察组转办的湘环督(怀)转0001号环境信访举报件,投诉“溆浦县城北新政府大街警予路与城南防洪大堤之间,每晚摩托车噪音扰民持续到早上五六点,此现象已有两三年。”经调查,该投诉情况属实。2019年上半年,县交警大队对该情况进行了整治,有所好转,但近段时间该情况又有所反弹。
2020年10月26日晚8时,溆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动警力32人,分成两大组,六小组,对城南、城北两个区域大排量摩托车进行了查控,共查获声音较大可能存在噪音扰民的摩托车8台。其中,2台摩托车存在改装排气管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6台摩托车手续齐全,但排量较大,声音刺耳。对前面2台摩托车, 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已录入电脑,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后6台牌照齐全的摩托车,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会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溆浦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做进一步处理。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今后,我县将加强对县城街道的巡逻、值守及宣传,对噪音扰民摩托车开展严管严控,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同时,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力度,防止摩托车噪音扰民事件发生。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贺显洋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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