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王泓靖)为有效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县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1月10日10时许,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义陵大道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名驾驶人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其停车后,核查发现,该男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经民警询问,驾驶人毛某前的驾驶证因醉驾吊销了,以为电动摩托车不需要证件,没考虑驾驶证、佩戴安全头盔等情况。在民警的普法教育后,毛某前表示以后一定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后再骑车上路,并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平安出行。民警依法将其车辆拖移,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毛某前处以罚款600元的处罚。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泓靖
编辑:贺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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