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融媒讯(通讯员 张贻利 禹超群)12月16日,溆浦县检察院召开立案监督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吴厚吉主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5名听证员应邀参加,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列席参加。
2020年6月,控告人金某向溆浦县公安局控告郑某清、王某成共同诈骗。8月19日,溆浦县公安局决定受理。经过调查取证,该局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于2020年9月9日决定不予立案。9月24日,控告人金某向溆浦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及证据审查认定等进行了详细阐述。控告人金某及其代理人崔某进行事实陈述,听证员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向承办人、控告人进行了提问,对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和认识,通过集体合议,听证员们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两涉案人有诈骗犯罪事实存在,不构成诈骗罪。
听证会彰显了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办案理念。吴厚吉表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信访案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下一步,该院将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会,不仅在控告申诉案件中多做、做实,还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中广泛运用,进一步完善听证工作规则,确保听证质效,全力化解矛盾,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贻利 禹超群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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