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县直各(企)事业、中央、省、市驻溆各单位: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家“二十条”、新“十条”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核酸检测工作的要求,现就全县核酸采样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采样送样
1、集中隔离点人员由驻集中隔离点医务人员采样,送县疾控中心检测;
2、居家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采样(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第5天核酸采样),可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到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点采样;
3、职业风险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采样点采样;
4、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住院病人由各医疗机构采样;
5、卢峰镇主城区设8个采样点,分别为县人民医院院区公卫楼采样点、溆水外滩采样点;县中医医院长冲口采样点、老火车站停车场采样点;怀化济民医院院区采样点、新汽车站采样点; 溆浦城南医院区采样点、城南慕义亭采样点。采样点采样时间为上午8:00--16:00。
6、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乡镇卫生院采样点的基础上增设1-2个临时采样点。
7、各核酸采样点社会面采样原则上进行单管单采,对单位或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混管采样;
8、所有采样实行核酸检测平台扫码登记,填写完整的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址(到村居、街道),检查结果实时上传。
二、规范检测
1、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PCR检验流程,做好室内质控,确保检测质量。
2、原检测机构要对检测结果准确性负责,如有疑议确需复核的,送县疾控中心复核。
三、规范上报
1、核酸检测机构要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全员核酸检测平台",确保当事人能及时查询检测结果。
2、对单管单采阳性结果,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通知本人;对混管采样阳性结果,检测机构应电话通知所有同管人员就近采样。
3、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从核酸检测平台上定时收集核酸检测结果,推送到其居住所在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其实际居住地进行跟踪管理。
四、规范收费
1、职业风险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严格按照怀防控办发【2022】10号文件执行,分三步进行:一是职业风险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就近就便到便民采样点采样,按标准(混检每次4元)交费;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相关用人单位核酸检测费用的汇总,按月报同级财政部门;三是同级财政部门据实将检测费用按月拨付到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补到个人。其它一律自费。
2、各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3、以上收费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
中共溆浦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5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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