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规范管理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现对未达最低缴费年限、已到退休年龄且未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的参保人员进行集中核查。请以下参保人员(见附件),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工作日携带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需持本人委托书)、社保卡原件等相关证件材料前往溆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专区17、18窗口办理账户数据修正工作,望互相告知。
联系方式:0745——3326102。
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来源: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邓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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