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车辆(见附件附件.xlsx)在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因交通违法被电子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以下车主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且交通违法行为达十次以上,现对该批车辆进行公告。
请以下车辆车主在公告期30日内及时来我大队(交管中心)处罚中心(地址:溆浦县卢峰镇梁家坡加油站旁)接受处理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处理,如有异议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对经公告后仍未处理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溆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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