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溆浦县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及时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对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已裁决行政处罚罚款未及时缴纳的重点违法行为处罚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各被处罚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及时到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中心(地址:溆浦县卢峰镇梁家坡加油站旁)或登录交管12123APP缴纳本金及加处罚金(可委托他人代缴),逾期不缴纳的,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申请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酒驾、二次酒驾、醉驾、毒驾、报废车已裁决未交款名单.xlsx
溆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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