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5SF00等20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附车辆名单: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15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5SF00 湘N3101F
湘NQP825 湘N5N999
湘NSA006 湘NGY202
湘N5P225 湘NZL713
湘N5380H 湘NHT607
湘N5ZA86 湘NDF128
湘NUP913 湘NF556C
湘NF52868 湘N53968
湘NJZ639 湘NKV020
湘N5M425 湘N55977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李玲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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