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车辆违停且未按照规定时间缴纳罚款,也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湘N5E628等18辆车主在六个月内未履行法律义务,我局已经移交溆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定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在此呼吁,各位车主请关注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处理”进行查询,在公告发布之后立即自行缴纳,将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特此通告。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10日
强制执行车辆名单:
湘N0199J 湘N5E628
湘NEW626 湘NUZ859
湘NSX292 湘N5F753
湘N5HM19 湘N5P461
湘NDJ601 湘NEK106
湘NF0092 湘N2865F
湘N5612E 湘N5EF86
湘N5MN29 湘N5KQ08
湘A070Q0 湘AHF531
来源: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权威发布
编辑: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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