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多措并举缓解“停车难”问题,让执法有温度、让执法人性化,结合城区车辆违停执法管理的实际,自2025年2月24日起在县主城区全面推行车辆违停“首违免罚”新举措。
一、 实施时间
2025年2月24日起,在县城区违法停车被记录的违停车辆。
二、免罚条件和方式
(一)首违免罚
1、免罚条件
(1)违停车辆在2025年2月24日之前,在县城区无违停记录,2025年2月24日后首次违停被取证记录;
(2)违停车辆在2025年2月24日之前,在县城区有违停记录且已全部办结,2025年2月24日后首次违停被取证记录。
2、 申请途径
违停车主在符合免罚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指尖办事——服务大厅——城管违停车辆”自助申请或者持告知单、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核查后系统记录“警告处罚”,不予罚款。
三、免罚时间
首违免罚时间为一年一周期一台次。
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24日
来源:溆浦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溆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米娜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